呼叫中心许可证新申请,转让闲置呼叫中心证公司
什么是呼叫中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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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全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业务; 有效期限:5年 审批机构:工信部(省网由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审核时间:省网证1-3月,全网证3-6月; 业务应用:IVR(交互式语音应答系统)、ACD(自动呼叫分配系统)等。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是通过境内设立呼叫中心平台,为境内外单位提供面向国内用户的呼叫中心业务。从事呼叫中心业务需申请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简称呼叫中心许可证、呼叫中心牌照。 呼叫中心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关于呼叫中心业务的资质许可证。分为全网呼叫中心证和地网呼叫中心证。
02
业务:集时通讯等公司提供的座席外包、服务专员出租、系统设备出租、业务外包、招投标要求等。
03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04 1、省网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认缴),全网不低于1000万(认缴); 2、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及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纯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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